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学位办联合下发的《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中西医部分)临床能力考核体系(试行)》(国中医药教高[1999J 10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
一、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M)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医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学习计划。如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培养办法与要求
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学期集中课程学习;第二至第六学期进入科室进行临床轮转,完成规定的临床技能训练;在完成临床轮训的同时,结合临床实际,撰写学位论文(不能离开实习岗位)。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
假期安排除第一学年的寒假与本科生相同外,其他所有假期安排由所在的实习医院统一管理,休假须报请导师、所在临床科室、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校。所有请假及审批手续必须符合《陕西中医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以旷课论处。
四、课程学习及学分
(一)第一阶段:(第一学期:理论学习期)
1、确定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并在开学一个月内将《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学习计划》交研究生处及所在院(系)备案。
2、课程学习:我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每18学时计1分,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得低于26学分。
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3、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⑴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考试)
自然辩证法 2学分(考试)
外语 6学分(考试)
⑵专业基础课(在选课单中选取) 4学分(考试或考查)
⑶专业课(按各学科培养方案执行) 4学分(考试或考查)
⑷选修课 3学分以上(考试或考查)
⑸临床实践 必修环节
⑹学术活动 必修环节
⑺开题报告 必修环节
⑻学位论文 必修环节
⑼补修本科课程(对同等学力、跨学科、跨专业考入者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
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设置,其内容反映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国内外研究进展。通过学习,达到基础厚、内容新、专业面广、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要求。专业基础课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共2-3门,各计1-2学分。
专业课: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由研究生所在教研室或学科负责完成。共1-2门,各计1-2学分。
选修课:根据专业和研究方向的需要,要求本专业研究生必须深入掌握的某一分支学科的系统知识。其目的是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一般是根据研究课题和论文工作需要以及研究生个人的特点、志趣,由研究生自行选择,以拓宽知识面为主要目的。选修课必须通过考查获得相应学分。
(二)第二阶段:(第2学期~第4学期:临床轮训期)
1、研究生进入相应二级学科进行临床轮训,轮训时间为一年半。
2、临床轮训的同时,进行资料收集,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评议工作(第4学期前)。
(三)第三阶段:(第5学期~第6学期:专科训练期)
1、研究生完成临床轮训后进入导师所在的专科,继续进行临床训练至第六学期中段(当年的五月底)。
2、专科训练的同时,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第6学期完成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五、考核
(一)课程考核
1、考核办法
凡计算学分的课程均需要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考核方式
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笔试加口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方式由教研室决定,评分应由主讲老师主持,成绩单由
3、考核标准和规定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课70分可获得相应学分;选修课每门课60分可获得相应学分,成绩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二)临床考核
1、轮转考核
研究生在每个科室轮训结束后,应进行轮转考核。轮转考核主要由以科主任为主的临床技能考核小组进行,包括病历抽查、诊断和鉴别诊断、临床操作技能等。考核小组应在考核完成后在研究生的轮转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给出成绩。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转科时间,并进行补考。轮转考核总平均成绩≥70分为合格,轮转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阶段考核。
2、阶段考核
学校建立临床医学考核专家库,按专业不同随机抽取成立各个考核小组,并且聘请校外、院外专家参加研究生毕业前临床考核,考核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部分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西医部分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重点在于考核研究生是否掌握规范的临床操作、是否具备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考核过程由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和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实施抽查监督。
五、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参加校级以上学术报告会不得少于5次,以研究生处发放的听讲凭证为准(有院系组织的学术活动须加盖研究生处的公章方认可)。
六、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由院系组织。一般应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完成后,所有开题资料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七、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科学思维方法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全面训练,也是培养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临床轮训期内,即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课题的开题工作,从而获得更多的研究时间并完成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类型要求紧密联系临床,跟科室日常临床实际工作和科研主攻方向紧密结合,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课题类型
(1)利用现有临床资料分析总结
①分析总结已有的临床资料,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②从临床中总结经验,进行回顾性分析
③利用文献资料作二次评价,对相关研究病种进行分析研究
(2)设计新的研究课题,收集临床资料,并作分析总结
①药物疗效和完全性的临床研究
②各级中标课题中的临床研究
③临床路径相关临床研究
④与临床相关的实验研究
(3)临床个案总结
2、论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1)以人群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的基本要求
①有明确、合理的工作假说
②在工作假说的基础上,研究应集中解决一个问题,最好不要同时考虑几个问题,以保证研究生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质量比较高的研究成绩。例如,选择一种疾病作为研究的对象,或选择某一特定人群作为研究对象等。
③研究设计应遵循科研设计原则,在确立了合格的受试对象后,根据随机化的原则,使每个受试者有同等机会分配到试验组或对照组。应在论文中报告随机分配受试对象的具体方法,并提供组间受试者基线临床特征的均衡性分析数据。
④对于被纳入的研究对象(包括试验组和对照组),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标准,涉及中医证候类型的,也要有统一的标准。诊断标准的来源,有国际统一标准、国内统一标准、高等医药院校教科书记载的诊断标准、地方性学术组织制订的诊断标准、由著名专家撰写的医学专著所记载的诊断标准等,研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⑤研究应规定明确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并要有足够的例数。
⑥研究设计中应考虑质量控制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收集资料时应按研究设计的要求同时收集质控资料;分析、总结和答辩时应说明与质控有关的问题。
⑦对照药的选择应遵循同类、公认有效、择优的原则,并选择合理的剂型、剂量、用法及疗程,论文中应标明对照药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及批号;使用安慰剂须提供卫生学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⑧使用正确的统计分析方法,并在统计学评价的基础上作专业评价。
⑨研究结果中的统计数据应与论文的结论一致。
⑩研究过程有关原始材料需妥善保管,供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时查阅。
(2)以个案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的基本要求
①研究对象为本专业临床工作中罕见的特殊病例,或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某种最新的临床诊断或治疗技术(病例数非常少)。
②应详细收集和描述研究对象个案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注意突出关键的创新点。
③文献综述应包括尽可能详尽的文献回顾和适当的文献数据二次统计分析。
④将个案研究与文献综述的结果结合起来,作专业评价,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3)以文献资料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
①有明确、合理的工作假说
②尽可能全面收集国内外有关研究的文献。从这些已发表的论文中寻找有关的数据和与数据质量有关的研究设计方法、质量控制等资料。
③对文献资料的质量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并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确定每篇论文质量的档次。
④对达到一定标准的文献资料作统计分析,如合并分析、Meta分析等。
⑤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做专业评价,并要求得出简单、明确、在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结论。
3、论文应达到的字数及格式要求
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中、英文摘要1000字左右。学位论文格式要符合《陕西中医学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的要求。
七、学位授予及答辩
参见《陕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陕中院学位字(2013)第5号文。
八、指导
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与科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导师指导小组。其职责是:
1、负责临床能力训练的指导和考核。
2、指导硕士研究生完成一篇病例分析报告或随师临床经验总结(含文献综述)
九、管理
各院(系)应对研究生加强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并注重教书育人。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业务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
研究生的休假制度与同级住院医师相同,具体休假时间由科室安排。
十、其他要求参照我校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邮编:712046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