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2〕4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加快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主动破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升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和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立项范围、类别
(一)立项范围。
参照《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2—2024年)》(见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本次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
1.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3.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四、工作程序
1.填写立项申报书。由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交至各申报学院。
2.项目主持人提供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报书封面复印件,支撑材料交至各申报学院。
3.各申报学院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2年11月2日前,将《立项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520办公室。
4.上交电子版材料。各申报学院请将《立项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yjsc2005@163.com。
5.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立项评审,择优推荐5项立项推荐名单。立项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学位办。
6.保障机制。重点项目每项建设经费5万元/年、一般项目每项建设经费2万元/年,建设期2年。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同时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考核。
联系人:张 欢 郑园 电话:029-38180236
附件:
1.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2—2024年)
2.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
3.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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