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硕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9-12 1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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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各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同等学力人员培养质量,强化过程管理,结合我校现有学硕导师、专硕导师整体结构情况,开展各相关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学硕导师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二、遴选原则

1.导师遴选工作要有利于学位点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培养高水平临床医生,有利于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2. 申报同等学力学硕导师仅限我校目前具有招生资格的专职硕士生导师。

3.申报者仅限在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报,考虑我校目前学硕导师、专硕导师结构现状,同学科(专业)学硕、专硕导师达到以下条件者,均可遴选同等学力学硕导师。

①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② 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统编教材(主编或副主编)2部以上;

③ 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至少1项,其科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或主持厅局级以上项目且科研经费5万元;或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其他科研项目1项且当前账目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拟新增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表内所填报的各种材料请出具相关证明(均须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与《申请表》一起装订成册,交于申报学科所属学院:

1.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附课题任务书、批准文件复印件及下达编号,应显示申报人名次、当前经费数额等);

5.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应显示获奖等级和个人名次);

6.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若为 SCI、

EI、ISTP 等收录论文,请同时附上相关证明);

7.论著、教材复印件(含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8.指导研究生情况(由学科组出具相关证明);

9.其他材料(如学术荣誉称号或学术任职的证书复印件等)。

(二)学院审核

9月20日前,学院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招生导师名单。9月23日前,学院将确定后的《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位办公室。学位委员会审议,公示后同等学力学硕导师名单予以发布。

其他说明

(一)本次遴选的同等学力研究生指导教师仅针对同等学力人员开展招生工作,导师招收统招研究生仍按照原招收学科及招生类型开展。

(二)经年度导师考核通过的校内专硕导师,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专硕学员。

(三)原专硕导师遴选为我校同等学力学硕导师,可在学硕领域与专硕领域同步招生,但招生人数需符合年度招生简章人数要求。

(四)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确保同等学力人员培养质量。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拟新增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

人员汇总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9月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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