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中医药大学拟新增学位授权点
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位点:
为了加快规划完善学科学位体系,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高质量发展研究生教育,为2026年学位授权点申报及审核工作打好基础,我校将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新增学位点)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学位点立项建设范围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1)中所列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鼓励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立项建设申报条件
1.拟新增学位点立项建设分为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原则上应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服务于陕西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2.每个申报立项建设的学位授权点,应具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指导和教学经验丰富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任务较为充足,能够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
3.基本条件已经达到或接近《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以下简称《基本条件》)(附件2)要求,并确保能在2025年底完全达标。
4.对省内布点较多、研究生规模较大且就业率连续三年较低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不建议申报。对于发生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学位论文抽检连续3年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专项评估不合格或正在整改期的学位点,原则上禁止申报。
三、立项建设程序
(一)制定规划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特色,紧扣国家、区域发展需求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规划等,对照《基本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立项学位点建设规划。所申报学位点要进行需求分析,精准分析本区域(行业)对本学科人才的需求,已有授权点情况以及人才培养、就业情况,本学位点申请立项的必要性、特色与优势、现有人才培养及思想政治教育状况,并简要分析学位点的主要不足与短板。要明确立项期间的建设目标、措施、保障等,对《基本条件》中的关键数量指标要明确年度建设目标,确保在国家授权审核时符合相关条件要求。
(二)审核备案
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学位点立项建设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答辩,并紧密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和现有学位点布局,经校学位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对符合要求的学位点予以公布和立项。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清单:《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意向表》(附件3)《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及建设规划》(附件4)《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及建设规划》(附件5)《新增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及建设规划》(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
2.报送要求:2024年5月10日前,申报立项建设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将《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意向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5月25日前,将以上其余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规划。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事关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全局,是我校提高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综合考虑本学院研究生教育的长远发展,兼顾学科学位点发展情况,积极作为,科学合理提出立项建设申请。
2.跟踪建设,动态管理。2026年学位授权审核时学校向国家及省学位办推荐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将重点从立项建设备案学位点中产生。对经学校审核备案的立项建设学位点,要按照建设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学位点建设质量和水平。学校将视情况对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点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组织专家每年对立项建设的学位点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内容包含建设规划及规划完成情况,评估合格的继续备案,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联系人:郑园 常荷 联系电话029-38180236
附件: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
3.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意向表
4.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及建设规划
5.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及建设规划
6.新增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及建设规划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pdf
附件4.申请硕士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及建设规划.docx
附件5.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及建设规划.docx
附件6.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及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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