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
学位审核工作的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16届硕士研究生即将毕业,其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应由各学院组织并负责实施。现根据《关于印发<陕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陕中院学位字〔2013〕第5号)文件相关精神,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准备
(一)各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下载2016届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一),填写后上交所属学院审核。研究生在上交申请表时,必须同时提交至少1篇以陕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并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和英语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与上述复印件统一报研究生处,同时完成《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审核意见表》(见附件二),将电子版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将审核中未有原件的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学生可于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持原件到研究生处补办申请。
(二)对于未通过英语学位考试的研究生,需将其国家英语四级证或成绩单由各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核。
(三)2016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于4月8日前由各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处,电子版论文命名格式为学院_专业_姓名_学号。所提交的论文电子版用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匿名评审,提交后不能更改。若发现论文电子版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答辩资格,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四)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将审核通过后的答辩研究生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等情况统计汇总,于4月20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答辩前两周各专业自行组织预答辩。有关预答辩的相关事宜按照《陕西中医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陕中院办字〔2012〕第22号)文件执行。并将《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交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六)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必须有外单位1-2名专家教授参加。答辩委员应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总人数一般为5-7人(导师不得担任自己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具体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包括寄送聘书)。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须由学院审核并填写《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附件三)。
(七)研究生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见关于印发《陕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陕中院办字〔2014〕77号)文件要求。
(八)严格按论文评阅程序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评阅:
1、导师应于答辩前对研究生的论文写出书面详细评语;
2、研究生的论文打印件及时送交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九)研究生于答辩前将各自的成绩单、论文打印件送交答辩委员会秘书,论文份数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另外必须预留2份、优秀论文留3份上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论文封面统一为淡蓝色;同时,以pdf格式上交电子版,扫描论文封面及授权页)。
二、答辩工作要求
(一)2016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于5月31日前结束;
(二)具体答辩工作由各答辩委员会安排,每个工作日答辩不得超过8人(答辩程序见附件四);
(三)答辩结束后,秘书应及时将答辩记录、答辩情况表送交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查、签字,并由学院、教研室和导师签字盖章;
(四)答辩期间的接待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三、答辩结束的后续工作
(一)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材料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答辩材料请在“校园网—研究生处—学位”栏下载。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审议后的材料及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答辩材料顺序目录上报(见附件五)。
(二)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在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后将上述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四、答辩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
附件:1、2016届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3、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4、答辩程序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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