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准备
(一)检测及盲审
论文检测方法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处理办法>的通知》(陕中医研办〔2017〕12号)执行。各学院于3月29日前统一将2021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学位论文检测合格后,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4月30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匿名盲审工作。若发现论文电子版有弄虚作假或检测、盲审前后内容变更者,将取消答辩资格,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二)资格审核
1.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填写《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一),交各所属学院审核。研究生在上交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A&HCI、CPCI、MEDLINE/IM数据库检索期刊或全国核心期刊或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奖、专利和英语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同时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待规培考试成绩公布后提供。
3.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与上述复印件一并报研究生院,同时完成《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审核意见表》(见附件二)(严格按照示例中格式填写,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开统计),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
4.对于未通过英语学位考试的研究生,需将其国家英语四六级证或成绩单由各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
5.未达到各学位类别要求的学术水平及申请学位基本条件者,延期申请学位。
(三)预答辩
各专业自行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在正式答辩前三周完成。有关预答辩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的通知》(陕中医研办〔2017〕4号)文件执行。各学院在预答辩后,将《预答辩登记表》(附件三)《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附件四)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四)学位论文评阅
严格按论文评阅程序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评阅:
1、各学科聘请与论文相关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评阅人应由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担任,以校外专家为主。专家评阅意见应综合整理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2、导师应于答辩前对研究生的论文写出书面详细评语;
3、研究生的论文打印件及时送交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五)建立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总人数一般为5-7人,必须有外单位1-2名专家教授。答辩委员应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得担任自己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另设答辩委员会秘书1名。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填写《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附件五)。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正式答辩
(一)202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于5月31日前结束,答辩材料请在“校园网—研究生院—学位”栏下载。
(二)具体答辩工作由各答辩委员会安排,研究生于答辩前将各自的成绩单、论文打印件送交答辩委员会秘书。(答辩程序见附件六);
(三)答辩结束后,秘书应及时将答辩记录、答辩情况表送交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查、签字,并由学院、教研室和导师签字盖章;
三、学位审核评定
(一)各学院将毕业研究生论文纸质版1份(优秀论文2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论文封面统一为白色木纹纸。同时以pdf格式上交电子版,含论文封面及授权页,命名格式为学院_专业_姓名_学号;
(二)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材料于答辩结束后7天内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审议后的材料及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答辩材料顺序目录上报(见附件七);
(三)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上述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联系人:郑 园 联系电话:029—38180236
附件:1.2021届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docx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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