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完善研究生教育相关制度,加强研究生分类培养,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结合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学位授予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开展2020级研究生科研成果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或获得厅局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
(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的知识产权。
二、统计要求
科研成果中署名情况、成果排名情况等须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陕中大学位办﹝2018﹞3号)相关要求,不符合的科研成果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填报,仔细审核,尤其加强对于未达到要求的2020级毕业研究生的预警。
2.2020级研究生科研成果分类统计,各学院于3月15日之前将《2020级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信息表》(附件1)、《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yjsc2005@163.com,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520办公室)。
联系人:常 荷 郑 园 联系电话:029-38180236
附件:1.2020级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信息表
2.2020级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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