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23〕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4〕8号)文件要求,省学位办对陕西地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现就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抽检
本次抽检的对象为2023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5%。2024年全省范围内按比例随机抽取970篇学术学位硕士论文、1544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我校今年被抽检的论文共42篇,其中:学术学位13篇,专业学位29篇,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督促导师指导学生,对照陕西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2),准确填写陕西省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汇总表(附件3),按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顺利通过。
(二)格式要求
要求抽检论文信息表为Excel格式;论文原文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码_XH_LW,如:10716_010102_CS10697001_LW。
(三)时间要求
各培养单位于7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论文抽检汇总表),电子版(包括论文抽检汇总表、论文原文)发送至邮箱yjsc2005@163.com。
三、论文送审
研究生院通过“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大数据平台”报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信息表、学位论文。省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每篇硕士学位论文聘请3位外省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每位专家应给出“合格”或“不合格”评议意见。凡查证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当3位专家均给出论文“合格”意见,该论文认定为“合格论文”;当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给出论文“不合格”意见,该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当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论文“不合格”意见,该论文再送2位外省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在论文另送评议意见中,当2位专家均给出论文“合格”意见,该论文认定为“合格论文”;当出现1位及以上专家给出论文“不合格”意见,该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四、结果运用
省学位办将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抽检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对于连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同一年度“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调减招生指标。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的抽检专家评议结果,将作为我校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郑 园 常 荷 联系电话:029-38180236
附件:1.2024年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
2.2024年陕西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信息表填写说明
3.陕西省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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